发布日期:2026-04-03 灭火器
3月31日,为实在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云南省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致全省灭火器出产出售运营主体的一封信,提示其在日常运营活动中留意相关事项。
灭火器作为一种常见的消防器材,能够在火灾初期快速熄灭初起火源,避免火势扩展,为等候消防人员救援争夺宝贵时刻。为实在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云南省商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您在日常运营活动中应留意:
一、严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令和法规,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职责。
二、严厉依照《工业产品出产单位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工业产品营出售卖单位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则》等要求,依法装备质量安全员、质量安全总监,拟定危险管控清单,履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作业机制。
三、出产出售的灭火器产品应有合格证、厂名厂址,契合国家标准,并取得真实有效的CCC认证证书。
四、出产运营主体应严厉依照强制性产品认证规模出产,不得无证出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规模出产、不按CCC认证要求出产灭火器产品。
五、出售运营主体应树立并履行进货查看查验准则,查看灭火器供货方运营资质,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应向供货运营方索要查验陈述或签字盖章的查验陈述复印件;应树立产品进货台账,照实记载产品的姓名、标准、数量、供货方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刻等内容。从事产品批发事务的还应照实记载批发的产品品种、标准、数量、流向等内容。
云南省商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展开出产出售范畴灭火器产品质量监督查看,对存在出产、出售不合格灭火器等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如有相关违法线予以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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