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1-17 行业资讯
文件链接: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告诉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江府办函〔2024〕164号)(以下简称《预案》),现就有关方针解读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全市城市供水应急管理系统,树立完好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对作业机制,科学高效规范处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根据上级部分要求,由江门市城市管理和归纳执法局安排编制了《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市供水法令》《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法令》《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准则实施办法(试行)》《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攻略》《广东省突发事件整体应急预案》《广东省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江门市突发事件整体应急预案》等法令和法规和有关规则。
(一)总则。包含编制意图、编制根据、合适运用的规模、作业准则以及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分级规范。清晰了本《预案》适用于江门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对作业,将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依照其性质、严峻程度和影响区域等要素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大、严重、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
(二)安排系统。清晰了应急安排机构与责任,包含建立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县(市、区)城市供水应急指挥机构等内容,并对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组成、成员单位和各单位作业责任作出规则。
(三)运行机制。清晰了各级城市供水行政主任部分在突发事件处置上的全流程作业要求,包含危险防备预警、应急呼应处置、应急完毕以及善后处理等内容。
(四)应急保证。清晰有关部分依照《预案》做好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作业的责任分工,包含应急部队、资金、物资、电力、通讯保证等作业要求。
(五)监督管理。主要对《预案》的预案演练、宣扬训练、责任奖惩等方面做了阐明和规则。
(六)附则。主要对《预案》的名词术语、预案修订与解说时刻、预案联接等内容作出规则。
(七)附件。分别为市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及责任分工、市现场指挥部作业组及组成及责任分工、应急处置流程图、突发事件报送表、全市城市供水应急抢险部队及物资储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