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1-13 常见问题
(试行)的原则,贵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已在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贵港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2024年12月份日常监督抽查计划,明确抽查范围、抽查事项和抽查细则,相关抽查信息已在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予以公示。为切实做好未抽中社会单位火灾防控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各单位要加强密集用火用油用电用气餐饮等动态隐患较多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营业期间的巡查巡检措施,提升自防自救能力,督导本单位人员正确使用油、火、电、气,严格贯彻落实《贵港市电瓶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范自身消防安全行为,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管控电源火源;规范货物堆放,留出疏散通道,有效解决铁栅栏、防盗窗影响安全逃生等问题,广泛开展“三查”“三清”“三关”活动,务必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查火源、查通道、查电器;清理厨房、清理阳台、清理走道;关电源、关燃气、关门窗),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各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人员检查防火门、防火卷帘、应急灯具、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疏散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重点检查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管理系统、消防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是不是正常,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核查维保报告是否与现场情况是否相符。
各单位要充分的利用不同形式,组织并且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加强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常识,促进本单位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法律和法规要求,一旦遇险能有效自救互救、迅速逃生,减少事故伤亡和损失。
各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好防范措施,结合单位实际,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加大消防投入,满足条件的单位,严格按照《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范》(DB45/T2048—2019)要求,配足配齐微型消防站消防装备,落实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组织并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强化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提高消防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若发生火灾,能快速反应,成功处置,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